一网站打着“万家灯火”的旗号,专给万家灯火装饰城的商户做广告。为此,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起诉该网站,索赔500万元损失。昨天,海淀法院认定该网站构成不正当竞争,根据实际情况判赔2万元。
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称,他们旗下有一名为“万家灯火”的网站(www.mywjdh.com),专为该公司的商户做广告。今年初,北京中商网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(www.bjwjdh.cn)也取名“万家灯火”,该网站显示的“公司地址”与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的经营地址相同,而且网站中做广告的商户也都是本公司商户。万家灯火装饰公司认为,被告网站冒充自己,收费为商户做广告,构成不正当竞争,要求法院判令注销该网站,并赔偿500万元损失。
中商网并不认为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。该公司称,之所以将网站命名为“万家灯火”,是因为网站上做广告的商户都是万家灯火装饰城的商户。该公司表示,其既没有打着“万家灯火”官方网站的旗号招揽商户,也没有通过网站向消费者销售商品,仅仅是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了解万家灯火装饰城商户的平台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中商网擅自使用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的企业名称,并在网站上标注公司经营地址等信息,给消费者造成混淆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法院判决中商网立即停止经营以“万家灯火”命名的网站,并赔偿万家灯火装饰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。记者高健 通讯员张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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